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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从村支书到原市委书记,中纪委曝光6起黑恶保护伞!


据昨晚(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6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这6起典型案例是: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等人为易连峰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


2002年以来,易连峰涉黑组织通过暴力手段垄断通辽市砂石行业,开设赌场、组织卖淫,以商养黑、以黑护商。

2008年至2011年,傅铁钢任通辽市委副书记、市长和市委书记期间,与易连峰交往密切,收受贿赂,为其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资金获取等方面提供帮助,并经常在易连峰经营的酒店进行接待和个人免费消费,默许该酒店涉黄、涉赌等不法行为长期存在。

2003年至2011年,通辽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辛金山利用担任通辽市科尔沁区委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便利和影响力,收受贿赂,为易连峰“零地价”获取土地提供帮助,并以其经营酒店是政府接待窗口为借口,多次要求公安系统有关人员对该酒店给予关照,严禁检查,致使其涉黑团伙在该酒店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直未被查处;长期出入易连峰经营的酒店,进行个人免费消费。

傅铁钢、辛金山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 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主任胡高平为昌枚生恶势力团伙充当“保护伞”问题。


2006年以来,昌枚生恶势力团伙利用其自身经济实力及家庭宗族势力,横行乡里,随意殴打他人、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严重扰乱当地社会生活秩序。

胡高平在担任新余市渝水区委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期间,收受贿赂,在昌枚生煤矿非法越界开采等事件中为其站台撑腰、说情抹案;为昌枚生提供资金支持,先后三次为其协调借款共计1100万元,获得政府补助资金3000余万元;主动为昌枚生当选市党代会代表、市“十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提供帮助,使其因此转为事业编干部。

胡高平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广东省深圳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华楠为张伟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


2010年以来,以张伟为首的涉黑组织利用金融平台利诱受害人借款或融资,通过迫使债务人违约、虚假诉讼等手段获得债务人或担保人的不动产,使用软硬暴力非法攫取巨额财富。

李华楠明知张伟有涉黑背景,利用担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帮助张伟当选深圳市第五届人大代表,并介绍张伟认识法院和公安系统干部,为其赢得虚假诉讼提供便利。

2016年,李华楠向相关负责人打招呼,使深圳市公安局对张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作不立案处理。

李华楠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 四川省雅安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卓义才为董忆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


2014年以来,卓义才利用职务便利,明知以董忆为首的涉黑组织实施开设赌场、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仅不履行查禁职责,反而收受贿赂,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其逃避公安机关查禁、处理经济纠纷等事项提供帮助、站台撑腰。

2014年,对群众举报董忆等人开设赌场、暴力讨债等涉黑犯罪问题线索,多次向办案民警打探核查进展并暗示关照;协调相关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帮助董忆的公司在探矿权转让纠纷一案中胜诉。

2015年,董忆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外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卓义才冒充省公安厅领导给被害人打电话施压要求和解,并指使下属编造董忆入股的矿山发生安全事故引发群体事件需其处理善后的事由,以公安机关名义向办案机关发函,使董忆被取保候审。

卓义才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 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凤城镇桑村原党总支书记李增虎涉黑组织案件及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2008年以来,以李增虎为首的涉黑组织盘踞文水县,以企业为依托,借钢铁生产之名大肆圈地,强占国家资源,疯狂采石挖沙,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多次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甚至在公共场所数次持枪作恶,伤害他人。

李增虎长期把持桑村基层组织,“两委”主要成员均由其指定,十多年未进行换届,并利用胁迫、违规干预等手段,安排所属公司8名党员(其中3名属于违规发展)到附近7个行政村担任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等职务,直接为其非法采石、挖砂、占地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服务。通过巨额行贿、入股分红、兼职取酬等手段,腐蚀拉拢多名公职人员为其站台撑腰。

吕梁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刘云晨(曾任文水县委书记),文水县委原书记孙善文、原县长李晓娥,原副县长、凤城镇党委书记贺荣杰,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武吉兵、林业局原局长李瀚等人,收受贿赂,明知李增虎涉黑组织存在私挖滥采、非法占地、操控把持基层组织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却包庇纵容、听之任之、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查处。

上述人员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山东省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徐润启,潍坊滨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臧传奎等人为王雷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


2006年以来,王雷涉黑组织以承包海域养殖为名,私自成立“海上巡逻队”,向当地渔民强行收费,采取暴力方式驱赶不交费的渔民,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至案发时该组织实际控制海域约占潍坊海域总面积三分之二。

徐润启在担任潍坊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收受贿赂,利用职务便利为王雷参与县市区土地整理项目、海域使用权办理等事项提供帮助。

臧传奎在担任潍坊市旅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滨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收受贿赂,以其单位名义与王雷合资组建休闲渔业公司,由王雷负责具体运营,并将部分涉黑人员转变成其单位的国企正式人员。

此外,昌邑市渔政站原站长王兴俊、原副站长马连茂等人违规为王雷办理养殖渔船、捕捞、贝类生产作业等审批手续,为其骗取燃油补贴提供帮助。上述人员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曝光的6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看,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重背离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有的直接组织参与黑恶活动,长期把持基层组织,攫取非法利益,有的明知黑恶势力为非作恶、违法犯罪,却贪欲膨胀,与其沆瀣一气、同流合污,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或为其生产经营搭桥铺路、提供资金政策支持,或对其违法犯罪活动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或案发后通风报信、说情抹案,致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大肆侵占国家资源、破坏自然生态,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市场经济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破坏党内政治生态。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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